1937年7月7日,盧溝橋事變發生,中國開始全面抗戰。
但當時,中日兩國并未宣戰,直到1941年中國才正式對日宣戰。
這是什么原因呢?
其實在盧溝橋事變發生時,國民政府曾經討論過宣戰事宜,但發現這個問題比較復雜。一是宣戰后,日本就會以戰爭狀態的名義禁止物資進入中國。
二來,中國在日僑民的安全得不到保證。
經過討論,發現不宣戰比宣戰更現實,更有利。于是,國民政府採取了全面開戰,但并不宣戰的策略。
同時,日本人也沒有宣戰。他們通過扶持汪精衛偽政府,建立一種所謂的中日外交關系。
于是,中日兩國雖然全面開戰,但并沒有相互宣戰。
到了1941年,中國正式對日宣戰,這是為什么呢?
主要是國際形勢發生了大變化。
這一年的年底,日本偷襲珍珠港,美國正式對日宣稱,同時,英國也對日宣戰。美英宣戰后,中國可以獲得美英的物資援助以及海面支援。
擺脫了一些后顧之憂。于是在1941年12月9日,國民政府發布《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布告》,正式對日本宣戰。
日本軍閥夙以征服亞洲,并獨霸太平洋為其國策。數年以來,中國不顧一切犧牲,繼續抗戰,其目的不僅在保衛中國之獨立生存,實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,維護國際公法、正義及人類福利與世界和平,此中國政府屢經聲明者也。
中國為酷愛和平之民族,過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戰,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實際之懲創后,終能反省。在此時期,各友邦亦極端忍耐,冀其悔禍,俾全太平洋之和平,得以維持。不料強暴成性之日本,執迷不悟,且更悍然向我英、美諸友邦開釁,擴大其戰爭侵略行動,甘為破壞全人類和平與正義之戎首,逞其侵略無厭之野心。
舉凡尊重信義之國家,咸屬忍無可忍。茲特正式對日宣戰,昭告中外,所有一切條約、協定、合同,有涉及中、日間之關系者,一律廢止,特此布告。
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森
另外,日本還是沒有對中國宣戰,因為小日本是扶持汪偽政權的嘛,沒辦法宣戰。而且整個二戰中,沒有一個國家對中國宣戰。
其原因就是當時中國合法不合法的有數個政府,有軸心國的,有同盟國的。根本沒辦法對中國宣戰。
中國對日本宣戰意義重大。因為宣戰后可以宣布與日本所有的協議無效。比如《馬關條約》。中國據此宣布將「收復臺灣、澎湖、東北四省土地」。